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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来“救命肾”医院却拒移植 称:仅亲属可捐肾
  编辑:冯 倩 来源:百灵网 时间:2008-07-14 08:51     评论0条

29岁的徐强(化名)得尿毒症已经两年多了,可家属中要么配型不成功,要么不愿意捐肾救人,他只能靠透析维持生命。徐强的一位朋友愿意捐肾,肾移植配型成功几率是千万分之一,而两人配型竟奇迹般成功了。当患者再燃生命希望时,医院却断然拒绝肾移植手术。其原因是:按国家规定,“只有亲属才能换肾,从朋友身上取肾是违法的”。徐强的母亲刘大妈坦言,她想不通,肾源这么少,现在有人愿意捐肾救人一命,为什么不可以?

患上尿毒症

 小伙等肾源两年无果

 “大夫,有没有消息能轮上我们?”7月12日,家住李沧的刘大妈一早赶到医院,在医生办公室焦急地询问。“现在还没有合适的肾源……”医生的话让她失望而归。刘大妈这样告诉记者:“两年了,同样的话听了也有近百次了。”

 刘大妈说,丈夫去世10多年了,自己一直与独生儿子相依为命,孩子也很出息,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电脑公司做设计,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两年前,正当刘大妈张罗着给孩子找对象的时候,徐强先是经常发烧、然后又晕倒在单位,送到医院检查,竟然是尿毒症。“我们不是富裕的家庭,但是也算得上小康了。”刘大妈难过地说,可是为了给孩子治病,家里的房子卖了,还借了不少钱,光住院就已经五六次了,全是做透析。医生说现在这个情况,必须进行肾脏移植手术。刘大妈毫不犹豫地去做了检查,可因刘大妈有慢性肾炎,根本不适合手术,无法捐献。无奈刘大妈开始向其他亲戚求救,但没人愿意割肾。于是,徐强只能苦苦支撑着,期盼能等到肾源……

千万分之一

 朋友肾脏竟配型成功

 刘大妈告诉记者,上个月,儿子中学时候的一个朋友来看望他,在得知徐强的情况后,竟然决定捐献一个肾脏给他。“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会愿意捐肾?是不是为了钱?”看到记者对此怀疑,刘大妈说,一开始她也不能相信,可是对方却这样告诉她:在学校的时候,徐强曾经帮过一个大忙,现在愿意帮徐强。并拍着胸脯说,“我身体很好,问了医生捐一个肾出来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为钱?现在刘大妈已经负债累累,根本拿不出来。为名?对方是在隐瞒家人的情况下做出这个决定,甚至都不让刘大娘对外说……“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奇迹发生在我们身上了。”刘大妈说,他们到医院做个一个检查,发现两个人是能够配上型的。这点连医生都有点惊讶,肾脏配型要求血型、淋巴毒试验、PRA配型等多个项目都相合,尤其是没有直系血缘关系,有资料显示不是亲属的肾的配型成功几率是千万分之一。

只因非亲属

 各医院都拒绝手术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患者到市南区一家医院要求手术,医生一听此事却直摇头。“医生说,亲属捐肾是可以的,但是没有关系的人捐献是不合法的。”刘大妈说,她跑了好几家医院,都是同样的答案。“到现在为止,我儿子都不知道这回事情,不敢说,因为他实在受不了打击了。”刘大妈难过地说,在这长达两年的等待中,一次次的失望让孩子意志力越来越低沉。“自从孩子生病,我认识了很多的尿毒症的病人,很多都是在等肾源移植。肾源这么少,根本不知道能不能轮到儿子。”刘大妈说,她实在想不通。现在有人愿意捐肾救儿子一命,又不是买卖的,为什么不可以?

国家有规定

 只为杜绝器官买卖

 “关于肾脏移植的问题,国家确实有相当严格的要求。”青岛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2007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活体器官接受人与捐献人之间须是配偶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了亲情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行为,须依法进行处罚。而记者了解到,之所以有如此规定,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消除“买卖器官”的可能性。

 对于这一法规,医院执行的“相当彻底”。青医附院肾外科专家李延江告诉记者,现在对活体肾脏移植的管理越来越严格,比如说在他们医院,即使配型成功,也必须到派出所、公证处等部门开证明有亲属关系,或者有帮扶形成的亲情关系,如养子、养女等关系。然后还要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通过,才能实施肾脏移植。

相关事件

 交叉换肾被判定合法

 既然肾源如此紧缺,为什么有朋友愿意捐肾,医院却不给做手术呢?“不允许没有‘关系’的捐肾也是有所考虑的。”岛城一名肾脏专家告诉记者,在器官移植方面,我国是世界上管理最严格的国家之一。而且一旦放开,不排除会给买卖器官行为留下口子,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问题。

 不过,近期发生在国内的交叉换肾事件,不但让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不能捐肾引起全国关注。而且卫生部的最终“手术合法”的认定,让这件事情再次推上“风口”。

 一位17岁的少女和一位39岁的男子同为尿毒症患者,急需进行肾脏移植手术,但在各自的家庭内部未能找到相匹配的肾源。凑巧的是,两个家庭的肾源提供者恰好分别与对方匹配,只要进行“交叉换肾”,两患者都可能摆脱疾病的困扰。但此方案经过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后认为,与相关法规抵触。另外一家医院则将病人接去成功进行了手术。为此,国家卫生部专门派人进行调查,最终做出“两个患者家庭之间交叉供肾是合法”的决定,并成文下发给164家获准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

 虽然不是完全一样的事情,但是有相同之处,都是没有关系的人捐肾。那么,像徐强这样的病例能否有所通融呢?记者将进一步关注此事。

观点碰撞

 该不该换引三方争议

 换肾?还是不换?在患者和制度之间,已经成为一个“救人重要还是法律重要”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不同方面的市民纷纷对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

 患者:生命最重要

 今年45岁的赵女士也是一名尿毒症患者。“交叉换肾的事情,我一直在看,现在知道合法的结果,感觉有希望了。”赵女士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病人的生命应该是最重要的,只要不是非法买卖,别人捐的肾脏为什么不能接受?“尿毒症患者等肾源的日子实在是很痛苦,我深有体会,希望在禁止非法买卖肾脏的同时,社会上能多为我们病人也想想。”

 医生:有时感到彷徨

 岛城一家肾病中心的医生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到卫生部关于交叉换肾合法的通知,这段时间大家都在议论。“说实话,我们有点彷徨。”他说,作为医生,救死扶伤是天职,他们也不忍心患者找到肾源不能手术,但是这种政策一旦放开,万一捐肾的一方出现问题该怎么办?保不准还是要来医院闹。而且还有一个问题,要是捐肾者最后又反悔了,要求补偿金;要是非法买卖器官借机有了发展的空间……这些都是需要担心的问题。

 不少医院在采访时都表示,现在器官移植面临的政策与现实有矛盾的问题,最好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出来协调,比如说发达国家就有司法权利的独立机构,来调配捐肾者和受捐者之间的各种关系。

专家:法律还需完善

 对于朋友能否捐肾的问题,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法理专家张红杰认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对于病人来讲,救命是最重要的。法律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器官移植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一个完善的过程,针对交换移植肾的个别病例,不能单纯地进行否决,而要视情况而定,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确认是双方的充分考虑,而且确有移植的需要,在双方签订知情同意书后,医疗机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由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特例批准进行。

 当然,最好是司法等部门同时介入,确保合法性,并形成一种机制。

小资料

 每年添3000患者换肾不足二成

 青岛市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邹作君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指出,目前慢性肾脏病已经成为继恶性肿瘤、慢性心脑血管疾病之后第三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

 记者从岛城各大医院采访时获悉,目前青岛市每年新增的尿毒症患者多达3000多人,但是能找到肾脏做移植的不到20%。青医附院承担了全市一半以上的肾移植手术,但是今年上半年,医院仅能够为30多名患者手术。“现在这种器官移植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了,但是难就难在缺少肾源。”青医附院肾外科专家李延江无奈地说。

国际移植学会捐献肾脏准则

 ●只有在找不到合适的尸体捐赠者,或有血缘关系的捐赠者时,才可接受无血缘关系者的捐赠。

 ●接受者及医师应确认捐赠者出于利他的动机,而且有一位社会公正人士出面证明捐赠者的“知情同意”不是在压力下签字的。

 ●不能为了个人的利益,向没有血缘关系者恳求,或利诱其捐出肾脏。

 ●活体无血缘关系的捐赠者也应符合伦理、医学和心理方面的捐肾标准。

 ●接受者本人、家属或支持捐赠的机构,不可付钱给捐赠者,避免误导器官是可以买卖的,但可以补偿捐赠者因手术而造成的损失。


 

[责任编辑:刘 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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